古代侵犯幼女会受到惩罚吗?
法律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强奸罪。犯罪情节一般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那么在古代,有没有相关法律呢?在古代,各朝就注重对女童的保护。
宋朝就规定,凡犯此法(指对女童的侵犯,下同)者,女孩10岁以下,视为强奸,流配三千里远恶军州。如果犯罪行为未成功,则流配五百里。若将女孩弄伤,绞死。
古代男女结婚早,那还十三四岁就可以嫁人,甚至童养媳也很多,所以对幼女或女童的年龄定位都比较小。
元朝规定,只要犯此法,不论未成年女孩是否同意,处死。如果是15岁以下男孩犯此法,可免死,但要打170棍。如果有三个男人对同一名未成年女孩侵犯,三人皆死。
明朝也是如此,犯此法者,绞死。如果事未成,打170棍,流配三千里。
清朝规定凡侵犯10岁以上、12岁以下未成年女孩者,死缓。侵犯10岁以下者,必斩。如果侵犯12岁以下把女童致死者,同斩。如果被告对12岁女童侵犯未成,虽不死,但要发配到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
清朝还加大了对男童的保护,如果侵犯男童,为首者斩,次者绞缓,再次者发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
原来古代侵犯幼女的刑罚,也是很严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