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离婚”成婚姻新模式 各方对此有话说
“试离婚”作为一个新名词,近日频频出现在媒体上。
所谓“试离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已经准备离婚的前提下,签订有关的个人协议,在生活上先“离”一段时间。它并非法律意义上的离婚,而是两人对离婚后的生活与心态所作的一次“演习”。
对于这种“离婚演习”,应该如何看待呢?
试离婚,让我后悔来得及
李 芬
我和先生青梅竹马,从大学就开始谈恋爱,我和他的家人也相处得不错。原本以为一切都会很顺利,可没想到结婚以后,事情却发生了变化。
说起来都是些琐碎的小事,但小小的裂缝有时也会让婚姻大厦倾覆。比如,我先生每周日都要和我一起回公公婆婆家吃午饭,这是他们雷打不动的家庭聚会时间。他十分享受这种天伦之乐,但他不知道我一点也不喜欢这个聚会。因为我感觉自己和他们格格不入,这完全像一个应酬。我后来向先生透露了我的想法,并希望我们不一定每次都去。可先生却认为,我这是不团结的表现,是对公公婆婆的不孝顺。分歧就这样产生了。再加上其他一些矛盾,我感觉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有一天,先生对我说:不如我们“试离婚”吧。我表示了同意。我们约好,“试离婚”的期限为3个月。在这3个月里,先生对公公婆婆谎称我去外省学习了,除了定期打电话问候公公婆婆外,我们之间不再有任何联系。我找房子搬了出去,开始一个人生活。日子突然从容起来,没有了争吵、辩解、埋怨、责备,同时也多了孤枕难眠的害怕与寂寞。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开始怀念起先生从前的好,也体会到了自己对他深深的爱恋。
3个月后,我们不约而同地说:“我不想离婚。”重新在一起生活后,先生不再要求我每次参加他们的家庭聚会。而我也会尽量配合先生的愿望,在一些事情上作出让步。总之,我们比以前有了更多的默契。
人往往就是这样,拥有时不知道珍惜,而一旦失去才知道他的可贵。
幸好有了“试离婚”,让我们没有轻易走出离婚这一步。
给“试离婚男女”的几点提醒
方 方
“试离婚”其实是夫妻双方的一种暂时的妥协,它将婚姻矛盾放到了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下去解决,以期给危机婚姻一个冷静的过程。所以,对“试离婚男女”来说,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提醒:
首先,不要速战速决。当你们的感情出现危机时,不要急于下结论,尤其是当人处于愤怒、伤心、痛苦等情绪时,更难得出一个客观的理性的结论,往往会意气用事将事情推向更坏的境地。所以不妨先让自己和配偶都冷静下来,既能看清局势,又有利于作出判断。
其次,定下规矩。无论“试离婚”的时间有多长,都要定下两个人在“试离婚”期间的行为规则,例如:是不是可以给另一方打电话,在什么时段内可以打电话;是否要定期给配偶的父母打电话问安;如果遇到对方的亲友结婚或者生病住院等重大事件,两人是不是要一起前往;如果有孩子,那么由谁来照顾孩子;要不要告诉孩子真相,如果瞒着孩子,两个人又要为此作哪些努力……总之,这份协议要定得越细越好,避免“试离婚”期间其中一方犯规,造成新的矛盾,让婚姻关系雪上加霜。
最后,约定期限。“试离婚”的关键在于“试”,所以不能没有期限,一直“试”下去。否则,感情越来越淡,本来不该离婚的,也最终劳燕分飞。
不要赶这个时髦
锋 言
这世界变化太快,当有人对“闪婚”、“闪离”、“试婚”还一头雾水的时候,现在又出现了“试离婚”。
如今,结婚容易了,离婚也容易了。于是乎,有些人视婚姻如儿戏,婚前有了所谓的“试婚”,婚后有了所谓的“试离婚”。
前些年,“试婚”着实热闹了一阵。两个年轻人“模拟”结婚生活在一起,约定一些夫妻间的行为准则。听起来他们还说得头头是道:先试试双方合不合得来,然后再决定是否结婚,免得婚后不如意。但实践下来的效果却并不尽如人意。“试婚”后,顺利走入婚姻殿堂的当然皆大欢喜,可“试”下来不合适的则大多反目成仇。于是,“试婚”在恋人中渐渐没了市场。不少人干脆选择同居,合则在一起,不合则拉倒,谁也不欠谁的。
那么,这个“试离婚”会不会也和“试婚”一样昙花一现呢?在我看来,可能性很大。因为,从男女双方不同的情感思维出发,对于“试离婚”,女人大多是倾向于“复合”的;而男人呢,在经历了自由自在的一段“美好时光”之后,是否愿意回头就很难说了。
其实,解决婚姻危机的关键不在于“试离婚”,而在于你的心中是否还有真爱。若只是为了赶时髦或逃避责任而选择“试离婚”,那只会让婚姻更加速走向死亡。
“试离婚”较适合80后夫妻
熊文奇
据统计,夫妻较为激烈的冲突常常发生在婚姻生活的前三年。因此,有人开玩笑地说:“第一年新鲜,第二年不新鲜,第三年要新鲜。”也就是说,第一年两人恩恩爱爱,靠的是一种新鲜感;第二年两人相互抱怨,是因为失去了新鲜感;第三年谁都想改变对方,两人陷入了冷战。在这个时候,如果两人把握不住婚姻的方向盘,极有可能分道扬镳。
所以,对于80后的年轻夫妻来说,“试离婚”或许可以给婚姻危机一个喘息的机会。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间的心理距离往往很近,尤其是刚刚走进婚姻的夫妻,更恨不得彼此变成一个人。但随着婚姻生活的延展,双方会因为相互挑剔和抱怨而产生矛盾。“试离婚”可以让夫妻之间重新拉开距离,让彼此重新拥有各自的空间,对婚姻有新的领悟,从而发现在“亲密无间”时难以发觉的对方的种种好处。这样一来,两颗心就很容易重新“共振”起来。
当然,也有夫妻在经过“试离婚”阶段后,发现双方的确不合适,但如果此时再正式结束婚姻关系,对双方的心理伤害都会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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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沈阳的辽宁欣合律师事务所出现了一对年轻夫妇,他们在律师的指导下签订了“试离婚”协议,“模拟”离婚生活。这对小夫妻去年才结婚,婚后有一个男孩,但由于婆媳矛盾使他们的婚姻出现了危机。由于法律规定孩子未满周岁不得离婚,于是这对年轻夫妇选择了“试离婚”。
根据“试离婚”协议,孩子由妈妈抚养,允许爸爸定期探望,双方互不干涉感情生活。“试离婚”协议的期限为两年。“我们双方的感情及婚后生活出现了矛盾,想要离婚,但因为现实问题无法办理离婚手续,所以想先"试离婚"。两年时间可以让我们充分认清这段感情,两年后我们或者复合,或者各自找寻新的伴侣,真正地办理离婚手续。”男方如是说。
“试离婚”与分居最大的差异,在于两者的目的不同。分居是一种消极对待矛盾的方式,只是想逃避矛盾;“试离婚”则是一方或者双方打算通过反思,认清婚姻的价值。此外,“试离婚”的夫妻一般会签订财产分开、互不干扰对方生活、互不联络等内容的协议,其状态和真实离婚并无太大差别。
据了解,早在2004年9月,河北省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法院就首次推出“试离婚”制度,即双方当事人在法官公信力的影响下,自愿达成暂时1个月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状态,目的是让夫妻双方体验离婚后的生活情境,让当事人从理性的角度审视婚姻,再决定是否离婚。当时,共有7起离婚案件实行了“试离婚”,其中6对夫妻和好。但没过多久,这项制度就因故停止执行。
(实习编辑:司徒穗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