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交友被拒恼怒 拘禁女孩合拍婚纱照
一已婚男子意图对女孩不轨,以交友为由遭拒后竟将女孩非法拘禁,并强迫其拍摄婚纱照。十月二十九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非法拘禁犯罪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周元伟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性大汗淋漓是肾虚
周元伟江苏省沛县人今年二十四岁。他虽已婚一年多,却经常喜欢出入各种娱乐场所。
今年六月二十九日深夜十一时许,周元伟与朋友李发军等四人驾车来到徐州市沛县县城的一家烧烤店吃烧烤时,发现旁边坐的恰巧是曾在足疗店见过的年轻女服务员杨丽。见杨丽长得漂亮可人,李发军等人就不怀好意地怂恿其去搭讪。周元伟打了一声招呼,而杨丽脑海中根本对他没有任何印象,就没有理睬他,继续和朋友吕敏聊天。这时周元伟等人惹恼了,他们当即离开烧烤桌从车里拿出非法买来的电棍,强行将杨丽和吕敏拉上车,扬长而去。他们在路上多次对杨丽和吕敏进行搂抱、抚摸等猥亵行为。
为了追求所谓的情调,他们驾车来到丰县大沙河畔的一个苹果园,欣赏园内风景。天亮时他们准备去买点吃的,结果车开到范楼镇上发生故障,就到镇上一家汽车维修店门口准备维修。在这家汽车维修店的隔壁有一家漂亮新娘婚纱摄影店,周元伟不顾杨丽的反对,强迫其换上婚纱,与其拍摄婚纱照。拍摄结束后,一行六人去路边的小饭店去吃早餐,趁周元伟等人不注意,杨丽和吕敏趁机逃出来,躲进一家百货商店,请求正在购物的一名顾客向警方报警。十分钟后,派出所民警赶到,将正在路上四处张望的周元伟抓获,其余三人见警车赶到,慌忙逃窜,目前已被列为网上追缉逃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元伟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其自愿认罪,且已得到被害人谅解,法院遂酌情作出对其从轻处罚的判决。
(实习编辑:司徒穗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