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未婚女怀孕不愿打胎告男友“强奸”
38岁未婚女子红红(化名),从山西老家来到咸阳兴平一牙科诊所打工,其间在诊所老板的介绍下认识了在兴平打工男子涛涛(化名),两人试着处对象,一个多月后红红检查出怀孕,涛涛要求打掉孩子,红红不满意,到兴平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报案,称涛涛涉嫌“强奸”。
昨日,记者见到了红红,“自己是山西临汾人,今年38岁,一直未婚,在一家牙科医院工作。”
红红说,来兴平是因为之前在他们那实习的魏某,拉拢她说能到兴平一家更大的医院工作。
到兴平后,她发现这家“医院”是一间门面房,吃喝拉撒都在一起的牙科诊所,这让她大失所望,当即就想回老家。在魏某和诊所老板极力挽留下,她最终还是留了下来。
后来,老板李某和魏某表姐为她介绍了兴平市与她同岁且离异的酒店厨师涛涛处对象。碍于情面,她同意与涛涛交往。4月8日晚10点多,红红准备关诊所卷闸门休息,涛涛突然到来,硬是从下落半截的卷闸门下钻进来,将门锁上,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其间我反抗过,但因身单力薄我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之后,他就以看牙和为我送饭等为由,又多次与我发生性关系。”红红说。5月7日,她感觉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被告知怀孕。于是,她找涛涛商量,孰料对方给了她500元钱让她打掉孩子。
“当时的情景,我恼羞成怒,就回了山西。”红红说,鉴于自己年龄和身体、经济情况,她就再次给涛涛打电话,涛涛同意给她3300元打掉孩子。
左思右想,红红认为自己不但蒙受欺骗,身体和精神更是受到了很大创伤,于是到兴平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报案,称涛涛涉嫌“强奸”。
兴平市刑警大队东城中队段队长介绍,目前,刚受理此案,也传唤了涛涛。“因事发后受害人一直未报案,并且其间多次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刑事案件,他们将在进一步调查后,交由法制部门界定。”
(责任编辑:徐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