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路边临时停车造成他人撞车致残 被判赔偿
50岁的严某吃顿夜宵,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只因在路边一个临时停车的举动,造成他人在黑夜中撞车致残。近日,从化法院判决严某及保险公司要赔偿48万余元给伤者。
车被撞了还要担事故责任
2014年4月11日凌晨,50岁的严某驾驶自家小轿车搭着好友兜风,途中经过某夜宵大排档,便产生了和朋友吃夜宵的念头。由于地处从化老城区,道路狭窄,来往车辆较多,停车位紧张,严某贪图方便,就把车随意停在了路边,和好友一起去吃夜宵。
严某离开车吃夜宵期间,于某驾驶自家摩托车从亲戚家喝茶回来,由于晚上视线不好,等于某看到严某停在路边的小轿车时已经来不及了,虽然紧急刹车,但也与该车发生了碰撞,于某倒地受伤,两车也不同程度的受损。经从化市交警大队认定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严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此次事故造成于某重型内开放性颅脑损伤,颅底骨折、金牌软组织挫伤等。于某因病情需要在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及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医院多次住院治疗至2015年2月12日出院。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于某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及部分护理依赖。